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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性变态(三)

三、性变态的共同特征


  变异与疾病在特殊情形下,研究了极端性变态的医生,很自然地趋于像对待同性恋(inversion)那样,将他们视为功能下降或疾病。然而,这种观点甚至比对同性恋的看法更难立足。日常经验表明,大部分变异,无论轻重如何,总是出现在健康人的性生活中,并被认为无异于其他的亲密动作。若条件允许,正常人亦可长时间地用这种变态替代正常的性目的,或使两者并驾齐驱。没有一个健康人会在正常的性目的之外,不存在可称之为变态的附属目的。这一发现的普遍性足以表明,使用令人指责的“变态”一词是多么的不恰当。在性生活领域,要对变异做出生理和病理的明确划分是极为困难的。


  不过,对有些性变态而言,其性目的的新异性确实需做出特殊研究。有些内容偏离正常如此之远,我们不能不称之为“病态”(pathological)。这种情况尤其在性本能战胜了羞怯、厌恶、恐惧或痛苦的抵抗之后更为昭然(如舔大便或奸污尸体)。但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未必称这种人为精神错乱或变态。同样不可忽视的事实是,许多其他行为均正常的人,由于本能的放荡不羁占了优势,其性生活却是病态的;此外,生活的其他方面不正常的人肯定也有不正常的性行为。


  在大多数情况下,性变态的病理特征并不是表现在新的性目的方面,而在它与正常性目的的关系。若一个变态者的性目的不是附着于正常的性目的和性对象,条件仅有利于变态性目的而不利于正常性目的,即完全替代了正常性目的,具有了排他性(exclusiveness)和固着性(fixation),那么,我们才可将这种变态视为病理症状。


  性变态的心理因素或许在最可憎的性变态之中,心理因素对性本能的转移起了最大的作用,不能否认性变态的表现是一种心理活动过程,尽管结果令人惊诧,但这种心理活动却可媲美于本能的理想化。或许再没有什么能比这种变异更能证明爱的全能性。就性活动而言,最高的最低的总是关系缜密:“穿过人间,从天堂到地狱。”


  两个结论通过对性变态的研究,我们发现,性本能必须与作为抵抗的某些心理力量做斗争,其中最主要的抵抗是羞怯和厌恶。可以设想,这些力量本来是限制本能的,使其不能正常发展,如果在性本能达到最强烈之前它们就获得了发展,那么,它们肯定会决定性的发展的。


  另一方面,通过研究,我们还发现,只有把他们视做多种动机相互结合的产物才是明智的。若对他们进行分析,即解析他们,那他们一定具有复合的性质。这提示我们,或许性本能本身就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种因素相互有机组合的,性变态者则是这些因素相互分离的结果。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对这些变态的临床观察会使我们注意到,变态原是正常人的和谐行为丧失了其融合性的结果。

四、神经症者的性本能


  精神分析要认识与正常人不同的一些人的性本能,只有一个重要来源,并只有通过一个特殊渠道方可达成。也就是说要做到对精神神经症者[癔症、强迫症,命名不当的神经衰弱及早发性痴呆(dementiapraecox)和偏执狂]的性活动准确认识,只有一个渠道,即由布洛伊尔和我于年提出的精神分析研究,当时被称为“精神宣泄法”,并被用于临床治疗中。


  首先我必须说明(正像我曾经在其他作品中所做的一样),我的所有经验表明,这些精神神经症均源于性本能力量。我这样讲并不意味着性本能力量构成了病理特征(症状),而是想说明,性本能力量是神经症的最重要的唯一持续性的能源,于是这些人的性生活(无论全然,主要的或部分的)便在症状中表现出来。正如我在别处所言(e,手稿),这些症状便是病人的性活动。在过去的25年中,精神分析关于癔症及其他神经症的不断增多的研究便证明了这一设想,其中部分详情已经发表(并将继续发表)。


  精神分析要消除癔症患者的症状,必须以下列假设为基础,即这些症状是替代物(如同文章的副本),与一系列心理过程、期望、欲望保持着情绪性联系,由于特殊心理过程的介入(压抑),它们无法在意识的水平上予以心理上的宣泄。于是,这些心理过程便在潜意识状态中依据其情绪的重要性寻求表达——宣泄。在癔症中便以身体症状予以表达(通过转换),形成癔症症状。若将这些症状系统地变成情绪性观念(借助特殊技巧),即意识性观念,那么,就可准确无误地认识原先潜意识心理结构的本质与根源。


  精神分析的发现由此可知,癔症症状是源于性本能力量的冲动的替代。我们对患病前这些人本质的了解(可将他们视为典型的精神神经症)及患病时机的把握,都完全符合这种观点。癔症患者的性格表现出了超乎寻常的性压抑,强烈地抵抗性本能(这种情况已在羞怯、厌恶及道德中表现过),本能地反抗对性问题的理智思考。其结果是,在一些极端的病人之中,直到性成熟时还对性问题一无所知。


  乍看起来,这一特征虽为癔症的明显特征,但却常为它的另一结构特征所掩盖,那就是性本能的过分发展。然而,精神分析通过将两者的对立揭示出来——被夸大的性渴求和对性欲的过分逃避,并以此澄清令人费解的二者之间的矛盾。


  对于注定要患癔症的人而言,完全可预测到其患病时机:要么是在渐趋成熟的过程中,要么在外在因素的影响下,不得不面对真正的性情景。在本能的压力及反抗性的矛盾之中,疾病成了逃脱之径。其实,冲突并未解决,只不过通过将力比多冲动转为症状而逃离冲突,例外的情况极少出现;比如一个男人,由于琐屑的情绪问题而患了癔症,这种冲突并非围绕着性兴趣。在这种情况下,精神分析总能显示疾病正是由冲突的性因素造成,它使得心理过程偏离了常态。


  神经症与性变态毋庸置疑,反对我这种观点的大部分人认为,我在精神神经症的症状中分析出的性行为是正常性本能的结果,然而,精神分析的研究却并不限于此。它表明,这些症状绝不是以牺牲“正常”的性本能为代价的——至少不是以它为唯一或主要代价的。如果它们可以在意识的幻想中及行为中得以直接表现,那么,还可以性变态的形式表现出来(从性变态的广义上讲)。因此,这些症状的形成部分是以非正常性活动为代价的;可以说,神经症是性变态的负面表现。


  精神神经症的性本能展示了我们所研究过的所有变异,包括正常与变态性生活的变异。


  1.所有神经症的潜意识心理生活(无一例外)均显示出变态的冲动,将力比多固着于同性之上。当然,若没有深入的研究,要证明这种因素在决定症状时的重要性是不可能的。我所坚持的不过是,他们总有性变态的潜意识趋向,这对于解释男性癔症尤为适切。


  2.在精神神经症的潜意识趋向中,可以追溯到性行为的所有解剖学变异。这表明,正是这些趋向导致了症状的形成,在他们当中,最常发现的便是口腔与肛门黏膜代替性器之用。


  3.在精神神经症的症状形成中,某些“组元本能”(
  某些特殊事实更增强了这些发现的有趣性。


  1.如果我们在潜意识中发现一种能与其对立面匹对而存的本能,其对立的本能必然也在活动。这就是说,每一个主动型性变态表现都有一种被动表现相对而伴:潜意识中的裸露癖同时也是窥视癖;受施虐冲动压抑的人,在决定其症状的因素中必然也存在受虐倾向的根源。我们在此阐述的和我们在“主动型”性变态中所发现的完全一致,这的确引人注目。但在实际的症状中,对立的倾向中只有一方占据主导地位。


  2.在任何明显的精神神经症中,很少发现单一的性变态本能,而总是多个并存,且可规律地发现它们的踪迹,然而,每一特殊本能的发展程度却是独立的。关于“主动型”性变态的研究,再一次为我们提供了它的确切对立面知识。

五、组元本能与快感区


  若我们将对主动与被动性变态的研究所得放在一起审视,就似乎有理由把它们视为若干个“组元本能”,它们不具有本能的最基本性质,还需做进一步分析。所谓“本能”,仅指躯体刺激的心理表征,以区别于来自外部的单一兴奋。因此,本能是介乎心理与生理之间的边缘概念之一。关于本能本质的最简单和可能的假设是,本能本身并无什么实质可言,说到心理生活,只可将它视为衡量心理活动的尺度。只有通过与身体的关系及其目的,方可将本能区别开来并赋予其实质。本能源于器官的兴奋过程,其根本目的在于消除器官刺激。


  关于本能的理论还可做出更进一步的假设,这就是身体器官的两种兴奋建立于不同的化学性质之上,其中一种兴奋可描述为性的,所关联的器官谓之“快感区”,“组元本能”即源于此。


  快感区的作用极易在赋予口腔与肛门重要性的性变态中发现,这些器官从各个方面看均酷似性器的一部分。在癔症中,身体的这些部分与黏膜的邻近部位变成了新的感受区,神经分布亦有所改变,其过程类似于勃起(erection),好像实际的性器在正常性过程中的兴奋一样。


  在所有的精神神经症中,作为性器附属物及替代的快感区的重要性,在癔症中表现最为显著。但这不意味着在其他疾病中就并不重要,而且因为它们较难辨认,比如在强迫症及偏执狂中,形成症状的心理器官远离控制躯体的特定部位,强迫症中这些冲动的突出意义在于,它所产生的新的性目的似与快感区无关。此外,在窥视癖和裸露癖中,眼睛便是快感区,而在性本能中渗入痛苦与残暴的情形下,皮肤则充当了快感区的角色——皮肤的特定部分变成了分化的感受器或变成了黏膜,成为独特的快感区。

六、精神神经症中性变态盛行的原因


  上述讨论或许会对精神神经症的性活动产生错误理解,它给人的印象似乎是,精神神经症者注定要在性行为上变态并远离常人。的确,这些病人若从“变态”一词的广义上讲,存在着身体上的非寻常变态趋势(排除强化的性压抑程度与过盛的性本能)。然而,对于一些轻度病人的研究表明,这后一个结论未必可行,至少在判断其病态形成的过程时尚有其他的因素不容忽视。大部分精神神经症者,或是在青春期后正常性生活的压力之下患病的(压抑主要用于反抗正常的性生活),或是在力比多无法获得正常满足时致病的。在这两种情况下,力比多像主流受阻的河流,向久已干涸的支流流去。同样,精神神经症者强烈的变态倾向(虽然是消极的)也是由支流所决定的,其功能便被强化。事实上,一个人之所以会脱离常态,除了自由受限、正常的性对象无法得到及正常性行为发生危险等外在因素必须考虑外,作为性压抑的内在因素亦不应忽略。


  由此可见,不同的神经症者,行为必然迥异:有些人具有先天强烈的变态倾向;有些人则是在力比多被迫离开正常的性目的和性对象之后不得不更多地转向旁门左道的必然结果。将事实上相互联合的两种力量视为对立是不正确的。只有在身体与经验同向而行时,神经症才能有极强烈的表现。身体异常者,或许不必借助经验之力;而身体正常者,亦可能因为生活的强烈打击而变成神经症(巧合的是,这种先天与后天病因学的重要性观点也适于其他情况)。


  然而,如果我们坚持认为,性变态强烈发展的倾向是精神神经症体质的特征之一,那么,我们就能依据“快感区”或“组元本能”先天数量的多寡区分出许多体质。然而,在变态体质与疾病的特定形式之间是否存在一种特殊关系,如同该领域的其他问题一样尚缺乏探讨。

七、幼儿性欲特征的提示


  一旦证明了变态冲动在精神神经症症状形成中的作用,那么,可以称之为变态者的人数必然剧增。这不仅因为神经症者就数量而言极多,而且可以说,就神经症者的表现而言,他们与正常人本来就有着无法分开的联系。无论如何,莫比斯(Moebius)确凿地认为,所有的人在某种程度上均是癔症患者。因此,性变态者的普遍存在促使我们设想,趋于性变态的体质并非少见,而是正常体质中的一部分。


  究竟性变态决定于先天因素,还是如比纳(Binet)在分析恋物癖时一样,将其归结为偶然的经验,仍然是有争议的问题。我们的结论是,性变态的确存在着潜伏的先天因素,但每人都有先天因素,只不过强度不同,在生活的影响下会有所增强。问题的关键是性本能的先天体质根源。在有些人中(性变态),这些根源可能变成了性活动的实际渠道,另一些人则对它进行了并不充分的压抑,并以症状的形式迂回地吸引了相当部分的性能量;在这两种极端之间,存在着最有利的类型,他们通过有效的节制或其他的变化过上了正常的性生活。


  当然,我们还须指出,这种包含所有性变态基因的先天体质,只能在孩子身上发现,尽管所有的本能表现尚不强烈。一个渐趋成型的设想是,神经症的性活动停在或返回到了婴儿形态。这样,我们的兴趣就转向了儿童的性生活,我们将追溯一下是使婴儿的性活动变成了变态的、神经症的或正常的性生活的影响因素到底有哪些?

编辑:田福

校审:加艳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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