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核材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
本报讯
近日,沃尔核材(002130)控股子公司长春沃尔核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华能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在黑龙江签署《黑龙江省同江市华能街津山风电工程二、三期开发建设合作协议书》。根据该协议,沃尔风电与华能黑龙江在上述项目获得项目批文后注册成立一家风电项目公司,华能黑龙江占项目公司70%股权,沃尔风电占项目公司30%股权。资料显示,华能黑龙江同江风电二、三期工程项目,位于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东北部山区,距离同江市区约45公里,平均海拔在150至200米。根据《风电场风能资源评估方法》评价,该风场满足3级风场要求,风能资源较为丰富,具有较好的经济开发利用价值,风电场工程的建设规模为100MW以上。(仁际宇)